湘外经院党字〔2016〕5号
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,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,根据《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》(湘组字〔2016〕4号)及省委教育工委有关精神和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排查对象和任务
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。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,以及2007年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。重点是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、离职教职工党员、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等。排查的主要任务是,核查党员身份信息,摸清流动党员底数,理顺党员组织关系,健全完善党员档案,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。
二、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
(一)集中摸排
1.组织专门力量核查党员档案(教职工党员档案材料由校党委组织部、档案室组织专人核查,学生党员档案材料由各二级党组织安排专人核查),填写党员档案核查登记表(附件1),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于2016年4月10日报送党委组织部(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33890256@qq.com)。校党委组织部经过调查核实,按照党员档案保管权限落实管理责任,做好党员材料的鉴别、完善和补充工作。二级党组织要完善党员名册、建立党员档案专柜,规范党员档案管理,明确专人负责,同时,建立党员档案管理电子台账,定期维护更新。
2.二级党组织根据党员名册、入党材料、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、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,对党员基本信息、组织关系转接、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、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。党支部组织所属党员填写《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2),对流动党员、失联党员进行重点登记。《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信息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分别由党支部和二级党组织留存。
(二)查找登记
1.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,党支部要直接与党员本人联系、或通过人际查找、部门查找、网络查找等多种方式进行查找。
2.对2007年实行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以来,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(二级党组织党务专干到党委组织部查询具体名单),由二级党组织、党支部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,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,调查分析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具体原因,联系查找过程和调查核实情况要详细记录。
3.二级党组织填写《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》(附件3)、《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》(附件4)和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5),于2016年4月2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。
(三)规范管理
党委组织部、各二级党组织要做好党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。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,由二级党组织报送党委组织部及时办理转出手续;对已转出组织关系、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,二级党组织要进行登记、汇总,与党委组织部做好衔接、转接工作;对党员出国(境)留学和从事劳务的,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;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或无法认定党员身份、出国(境)定居、本人提出退党的,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。
(四)组织处理
2016年6月底前,对经排查取得联系、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,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、处分。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、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,依照相关规定程序,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。
(五)分析总结
2016年7月10日前,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排查,搞好分析总结,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,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,撰写工作总结,填写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6),报送党委组织部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明确责任
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本性工作,各二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,各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。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,结合实际作出统一安排,指导党支部做好排查工作,帮助党支部书记熟悉政策、掌握方法,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,确保集中排查工作取得实效。各党支部要切实把责任担起来,把工作做细做实。党委组织部要适时对各二级党组织排查工作进行检查,对排查工作中简单应对、被动拖延、弄虚作假的基层党组织书记,将严格问责追责。
(二)严格把握政策
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,情况复杂、政策性强。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关于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的规定,本着对党组织和党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有关工作,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,重大问题及时报告。此次排查工作不作宣传报道,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、不在网络发布,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。
(三)加强统筹协调
对党支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党委组织部、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协调,并帮助解决,确保排查工作顺利进行。
附件:1.党员档案核查登记表
2.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信息登记表
3.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
4.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
5.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
6.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
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委员会
2016年3月30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