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外经院教字〔2022〕97号
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寒假实验(训)室
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单位:
为深入推进我校实验(训)室建设与改革,现开展2022-2023学年寒假实验(训)室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申报原则
坚持“教学所需、突出重点、发展特色”的原则,以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大纲为依据,结合各学院实际需求,科学合理地申报实验(训)室建设项目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根据教学需要申报,实验(训)室建设要满足实验教学大纲中必须开出的基本实验教学需求。
2.根据现有专业人数及未来发展规模申报,实验(训)室建设应在满足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尽量保证重点学科、重点专业(重点建设专业)建设的需要。
3.实验(训)室建设要具备场地、人员等建设条件,具有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队伍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需求收集
10月10日前完成各学院实验(训)室建设需求收集。
2.校内论证
10月20日前协同教务处完成项目初步论证。10月25日前将实验(训)室建设项目申报书(见附件)汇总至教务处,由教务处统一上校长办公会讨论。
3.需求上报
10月31日前,教务处统一将各学院根据校领导意见完善后的实验(训)室建设方案报公司资产部审批。
4.方案确定
11月5日前,对接公司资产部和各学院修改完善并确认方案。方案确认后各学院和校领导签字确认完毕后上报公司采购部。
5.设备标招标
对接采购部,在11月20日前完成设备技术标招标,请确认设备技术方案。
6.装修设计标招标
对接采购部,在11月10日前完成装修设计标招标,并确定装修设计方案。在12月10日前完成装修施工标招标。
四、材料报送
请各学院于10月25日前将实验(训)建设项目申报书报送至教务处A203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:911942920@qq.com。
附件: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验(训)室建设项目申报书
湖南涉外经济学院
2022年10月9日
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印发